巴中市米仓山旅游景区提质升级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融资-设计-采购-施工(F+EP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中市米仓山旅游景区提质升级建设项目已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发行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融资-设计-采购-施工(F+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202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鼎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光雾山镇大坝片区。
2.2建设投资额:80000万元+6595.13万元。
2.3建设规模:
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住宿配套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292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50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65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6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酒店公区大堂、办公、会议室、多功能厅;餐饮休闲区茶房包间、餐饮包间、餐厅、厨房、健身娱乐;客房住宿区;地下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景观面积约55000平方米。
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牟阳故城居民移民街:总用地面积为76462.27平米,总建筑面积约7970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730平米,建设内容包安置房、物管用房、商业、康养房、架空停车等,地下建筑面积12970平米,建设内容包含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功能;总平室外工程占地面积约53619.78平米,建设内容包含消防道路、景观绿化等。
环湖道路:坝区4.66公里环湖道路建设。
本次治理范围内建设堤防共11段,其中新建9段(长6225.51m),改造2段(长1435.16m),建设堤防总长7660.67m。焦家河新建堤防共7段,其中左岸6段,长2674.78m,右岸1段,长1333.11m;改造堤防共2段,其中左岸1段,长229.00m,右岸1段,长1206.16m。陈家河均为新建段共2段,其中左岸1段,长1389.46m,右岸1段,长828.16m。新建溢流堰2座。
(最终以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5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融资(向招标人提供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额20%的融资资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2.6标段划分:融资-设计-采购-施工(F+EPC)一个标段。
2.7合作年限:2年(建设期为18个月)。
2.8本次招标融资总额:
1.融资交易结构:本项目融资合作通过与工程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联合体的资金提供方)签署借款协议。
2.融资规模:项目融资金额为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额的20%。
3.融资期限:两年。
4.融资利率:按照当期中国人民银行1-5年期(含5年以下)LPR+200BP为限。
5.贷款偿还: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身综合经营收益偿还,按季度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6.融资增信:由主体信用AA级企业巴中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7.项目设计和工程款的支付:
(1)设计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服务费的1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支付中标服务费的20%;施工图预算评审完成后(暂按评审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并结合投标下浮率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收费比例重新计算设计服务费)支付至暂定服务费的6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支付至暂定服务费的80%;项目整体结算审计完成后(按结算审计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并结合投标下浮率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收费比例计算最终设计服务费)支付余下未付金额。
设计服务专业类别相对应的调整系数及施工图阶段工作量比例见下表。
分项工程 | 专业调整系数 | 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 附加调整系数 | 施工图阶段工作量比例(%) |
建筑与室外景观工程(含四星级酒店的建筑工程、一般室内装修工程、室外景观工程) | 1 | 1 | 1 | 55% |
新建道路及其配套工程(包含停车场、道路、交安工程、道路绿化工程) | 0.9 | 0.85 | 1 | 55% |
五星级酒店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含软装设计) | 1 | 1 | 1.5 | 50% |
五星级酒店的建筑工程 | 1 | 1.15 | 1 | 50% |
(2)施工工程款支付:项目施工图预算评审后,根据评审金额并结合施工投标下浮比例计算作为EPC施工部分合同控制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施工单位机械、主要人员、及部分主材进场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施工部分合同控制金额扣除暂列金和暂估价后的10%,(预付款从第一次进度款开始分四次等比例扣回);过程进度款按照项目完成月进度审核产值的70%支付;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累计完成进度审核产值的80%;项目整体通过结算审计并取得审计报告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期满后无息退还。
(3)本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在合同执行期间依法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筹集并落实了资金来源,但可能会因债券发行、资金到位的时间、额度、贷款审批和拨付等原因导致进度款支付不及时,为此发包人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短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作为违约金,时间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项之日起算,不计复利),除此之外,发包人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暂停施工或提出延长工期,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此充分考虑、评估。
(4)进度款可以根据绩效考核情况调整支付比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R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项目总投资额在8亿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R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项目总投资额在8亿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由联合体牵头提供)。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已完成项目总投资额在8亿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4家,一个联合体中可有2家设计单位;(3)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还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各项成果、预算编制、涉及投标定标相关事宜等);(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05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05月24日23时59分登陆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zwhjy.cnbz.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巴中市经开区红星街70号市民之家4楼)本项目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nlyfz.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镇月琴路3号
邮编:/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27-8288230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鼎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石寨镇顺民街30号1号楼附3号
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0-2998589
传真:/